鄂州市長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項目施工及施工監理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鄂州市長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鄂州市長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騰升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及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工程劃分為4個標段,本次擬招標第一、二、監理標段,主要建設內容:
第一標段:范墩大橋段(樁號5+385-7+053)左岸,旭光村段(樁號2+833-2+918)左岸,熊家墩段(樁號11+703-14+271)左岸,長港鎮段(樁號27+742-28+977)左岸,長港(鄂城段)沿線抽水站(樁號15+294、樁號14+526、樁號14+267)左岸。
第二標段:范墩小學段(樁號7+500-9+027)右岸,范墩大橋段(樁號5+385-7+053)右岸,長港鎮段(樁號27+742-29+723)右岸,熊家墩段(樁號11+703-13+271)右岸。
監理標段:鄂州市長港鄂城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監理
計劃工期:各標段10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第一、二標段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取得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建造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取得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
(4)具有省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信用等級證書;外省投標企業須同時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人員登記表》,且參與投標人員須與登記表人員相符;
(5)近三年(2009年11月~2012年11月,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承接過一個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業績;
(6)擬派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建造師)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7)根據鄂水利建函〔2010〕192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實行關鍵崗位“壓證上崗”制度。
(8)施工標段投標人可以參加第1、2標段其中一個或兩個標段的投標,但每位投標人按開標順序(按1、2標順序開)只能中其中一個標段。
3.2監理標段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取得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總監理工程師須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證書;
(4)投標人必須取得省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信用等級證書。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的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按廢標處理。
3.5投標企業須在鄂州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備案方可報名(聯系電話:0711-3358312)。
4.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5.資格后審文件、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工程采用網上報名投標。投標申請人登錄鄂州招標投標網(網址:http://www.ezztb.gov.cn)憑密匙繳納工本費、下載招標文件、資格后審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資格后審文件、圖紙等工本費(不含紙質資料)第一、二標段為800元(人民幣),監理標段為1000元(人民幣)。獲取上述資料時間為2012年12月10日至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之前。
6. 投標保證金、信譽保證金
根據鄂州招投標文【2012】8號相關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同時應一起繳納信譽保證金,本工程招標項目第一標段投標保證金和信譽保證金合計為貳拾肆萬元(人民幣);第二標段投標保證金和信譽保證金合計為叁拾萬元(人民幣);監理標段投標保證金和信譽保證金合計為貳萬貳仟元(人民幣)。投標申請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鄂州招標投標網(網址:http://www.ezztb.gov.cn )繳納。投標保證金必須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鄂州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不是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的投標保證金視同資格后審不合格。
鄂州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收款人全稱:鄂州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
開 戶 行:中國銀行鄂州吳都支行;
賬 號:備案后系統自動生成(第一標段賬號:561259896295;第二標段賬號:565159892309;監理標段賬號:557359871086)
在規定時間內投標保證金未到帳的投標人將不能進行投標。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12月29日9時30分,地點為鄂州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開標室(鄂州市濱湖西路廣電大樓東附樓三樓0711-3358312)。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次招標不組織集體踏勘現場和不召開預備會,投標人可根據需要自行踏勘現場,費用自理。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鄂州招標投標網》、《鄂州水務局網》和《湖北騰升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網》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鄂州市長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
聯 系 人:朱 聰
電 話:0711-3895359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騰升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七巷66號
郵 編:430070
聯 系 人:羅貫一
電 話:027-87251252
傳 真:027-87122450
電子郵件:hbzhaobiao@163.com
網 址:www.fspanli.com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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